按照《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2024年第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要求,为了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定于2024年4月1日0时至2024年4月7日24时对系统进行升级,期间暂停办理各类业务,于2024年4月8日0时起恢复办理。
二、停机期间,线上业务暂停,所有业务线下正常收取材料,待系统开放后录入系统。
抚远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