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佳人社发[2023]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见《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详细工作内容及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一)公开招聘
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选拔。
(二)招聘范围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详见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注销不满1年),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等职务;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
1.报名地点
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公岗管理办公室(抚远市东外环路气象局北侧公共实训基地)。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7日 — 2024年5月24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3.报名材料
《抚远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抚远市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情况(可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自查截屏)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可通过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自查截屏),对参加职工保险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不予报名。
4.报名审核成功的考生进入考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5.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在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人员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自动解除。公益性岗位补贴127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劳动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就业部门拨付的岗位补贴外,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充。
报名咨询电话:0454-2122667
人社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454-2132612
附件1: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docx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x
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