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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 2308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2202212007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12-06 成文日期 2022-12-06 15:12
生效日期 2022-12-06 15: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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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新、促进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应贷尽贷,拉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印发〈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 202017号)》、《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佳人社规〔20203号)文件精神,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达成合作协议,特制定此方案(试行)。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纳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在本市有创业项目。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进城务工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人员。除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额度与期限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担保形式

(一)市财政持卡开工资人员以工资卡进行担保,每卡担保额度最高为20万元;房产抵押或存单抵押。   

(二)农担公司担保创业项目必须“涉农”。

四、贷款利率及贴息

2022年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局执行部分贴息政策。

1.工资卡、房产、存单抵押个人年利率为 2.15%。

2.担保公司担保费为0.8%(放款前一次性收取),加个人年利率共为2.95%。

五、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指定的贷款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身份、条件、征信等情况进行贷前审核调查。同时与担保公司联合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六、申请材料

借款人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各1份;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员转业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征信原件1份等相关手续。

七、 咨询电话及地址

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抚远分公司:

电话:15145466087

地址:抚远市帝景花园门市

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电话:0454-8906938 15545765557

地址:抚远市泰山街6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支行:

电话:0454-2132629 18645499113

地址:抚远市正阳路99

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15245635657

地址:抚远市佛山路中段66

  

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2126日   



文字解读:http://www.hljfy.gov.cn/Government/4/25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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