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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疫指布〔2022〕60号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36202212044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抚疫指布〔2022〕60 号
发布日期 2022-04-23 成文日期 2022-04-23 16:04
生效日期 2022-04-23 16:04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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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佳木斯市全域已降为低风险,但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仍要全面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努力牢牢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佳木斯市佳应指布〔2022〕7 号通告要求,现就自 4 月 24 日零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餐饮行业有序开放堂食,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扫码(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按规定 做好环境消杀,从业人员每日进行 20核酸检测,5 天全覆盖一次;室内就餐要严格控制人数,每桌就餐间距不小于 1米,禁止 10 人以上群体性聚餐,提倡分餐和错峰就餐,就餐使用一次性餐具,并设置公筷、公勺;严格执行原料购进 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及原料,进口冷链食品要有“三证一码”,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每 2 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早市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5 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经营和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人员每 2 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严格早市管理,落实扫码(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戴口罩、消杀等防疫措施,市民要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和引导,采购后要及时离开,不得聚集逗留。

三、景区、景点有序开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 实好扫码(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一 米线、消毒、预约限流等措施,从业人员每 5 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已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从业人员做到加强针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对执行不到位的,场所要进行关停整顿、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为了全市人民健康, 提醒应接未接人员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要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佳木市域外低风险地区返抚人员须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抵抚后 6 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三天两检”和“两点一线”健康管理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和中 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区返抚人员按原管控政策执行。

五、洗浴、娱乐、休闲健身等场所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告。

六、广大市民要加强自身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常消杀、用公筷等卫生习惯,非必要不离抚,出行必须自觉戴口罩、主动扫行程码、场所码,不聚集,不聚会,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进一步加强全民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60 岁以上人群、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居民要尽快到辖区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

八、各类单位、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 从业人员和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风险人员必 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 监管,坚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合格一家开放一家要求,对不 严格执行市指挥部通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年 4 月 23 日     



图片解读:http://www.hljfy.gov.cn/Government/4/25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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