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此项工作,强调按《通知》文件要求,监督局在6月10日前与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相关内容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消除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问题隐患。
2021年5月20日,我局派出3名卫生监督员,以空间密闭性高、人群密集度大的公共场所通风情况为重点,对我市公共场所各区间通风设施设置、排风通道、排风口、出风口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还查看了通风记录、通风方式、次数、换气量、新风量及周边污染源管控和通风管理制度情况。
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对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工作责任的重视意识不够存在记录不完善等情况。
我局要求各公共场所健全相关通风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通风工作。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抚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