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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卫健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33202211699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7-05 成文日期 2022-07-05 09:07
生效日期 2022-07-05 09: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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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管领导督办、责任科科室具体抓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分工合作的整体联动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落实权责统一、及时有效、普治并举、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是把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主要强化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职能科室普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制度。

三是切实抓好普法宣传及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卫生法治意识和提升法治工作水平。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5.31”世界无烟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主题宣传活动。在多个层面,采用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相关业务知识。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市司法局和相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我局通过执法考试人数为13人。

五是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制订完善各项措施,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普法、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专项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机关执法主体、依法受委托实施执法的单位,进行自查报审,并由市司法局审查确认和向社会公告确认;2021年,我局共有执法案件14起,累计罚款金额13000元,已在信用黑龙江网站上进行公开,完成强化行政执法事前清单公示、规范事中及加强事后公开。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我局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配备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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