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抚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索引号 230883文体广电和旅游局122420201264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
发文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19 成文日期 2020-11-19 10:11
生效日期 2020-11-19 10:1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打印

为贯彻中央、省和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确保抚远市文体广旅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佳木斯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佳木斯市2020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在全市文体广旅系统全面展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双打”工作情况简要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细化了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对文化出版物市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非法盗版出版物行为,重点查缴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工具书、畅销书、影视和音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督促倡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要求各经营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进货渠道,坚决抵制和销售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侵权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积极营造良好文化经营环境。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种形式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法律规章,让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工作,尊重科技创新,严厉打击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盗版软件等非法活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及文体广旅企业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标语20余条,发放《网吧管理宣传资料》、《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印制《抚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倡议书》300余份,发放至全市文体广旅企业,向文体广旅企业讲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执法领域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及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让经营企业及群众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的政策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给群众留下了深刻印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对抚远辖区内的23家印刷企业、5家书店、6家网吧等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一是加强打击和收缴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及盗印、仿造、假冒出版单位的书报刊,严查各类低俗音像制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宣扬赌博、封建迷信出版物;二是严厉查处,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出版物;三是深入开展了对印刷企业“五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宣传抚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力度。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余人次,截止至今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涉及文化市场领域未发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并将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今后,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文体广旅领域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文化行政执法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双重作用,建立法治防治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建立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两法衔接,形成“双打”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工作合力,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