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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9—2020年度先进党支部、模范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育人”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230883教育局122320211534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构 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14 成文日期 2021-01-14 15:01
生效日期 2021-01-14 15: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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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2020年度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教育改革与创新,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教育人的精神风貌。为弘扬先进,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继续做出新的贡献,经教育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

授予:职中高中、第一小学、实验幼儿园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授予:吴晓玲、刘蕴蕾、梁颖、王珊珊、张丽娜、郭永伟6名同志模范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授予:王静、李昕明、孟媛媛、常宇莹、周晓雪、杜海英、高恒兰、郑双、李娟、姜玉芳、赵淑宏、张军、贾金建、田利明、王忠琴、高照友、杨恩国、刘桂杰、代东星以上19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授予:庄新新、王徽、杜鹏、赵丽丽、牛广涛、杨柳青、苏磊、王海成、于洋、郑怡然、郭成林、王吉宇、温胜利、孙雪亮、刘海艳、苏秀娟、荣志红、王金艳、国成君、单淑华、刘莹、彭洪婷、穆桂玲、于海霞、衣振东、屈海玮、滕秀艳、田育麟、孔祥睿、于红梅、黄丽娇、杨飏、张丽梅、代云波、张春秋、赵堂筱、李军德、戴心妍、王宗军、朱洪彬、滕肇军、于祝强、唐景丰、李欣欣、彭博、徐民申、孙兵兵以上47名同志“三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教育局机关党委号召全市广大教职员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抚远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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