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抚远市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抚远市教育局指定学校(详见采购文件)。
3、交货方式:各学校每周配送一次。
4、配送天数:学生营养餐200天。
5、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国家贫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抚远市政府财政资金。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计划两组多样化轮换,组合价格5元。
1组合:学生饮用奶+X:学生饮用奶:200ml∕盒;上述食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学生营养蛋糕或学生营养小面包:50ml∕袋;上述食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坚果:20ml∕袋;上述食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2组合:学生饮用奶+X:学生饮用奶:200ml∕盒;上述食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谷物能量棒:单件包装:净含量≥20克/支
能量要求:≥1800KJ/100g;
蛋白质含量要求:≥12g/100g
脂肪含量要求:≤30g/100g
上述食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三、标段划分
学生奶,坚果和学生营养蛋糕或学生营养面包,谷物能量棒需要送到各学校
市内学校:抚远市第一小学、抚远市第二小学、抚远市第三小学、抚远市第三中学,抚远市第二中学。
乡镇和农场学校:海青乡中学、海青乡小学、乌苏镇赫哲族学校、浓桥镇中学、浓桥镇小学、寒葱沟镇中学、寒葱沟镇小学、通江乡学校,
农场学校:前锋学校,二道河学校,前哨学校。
预 算: 6800人*200天*5元=680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经国家认定的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执行。同时,《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201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的单件包装规格执行,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2、学生饮用奶必须是纯奶制品。生产全脂灭菌调味乳作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的比例不得低于80%。定点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所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化的检验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受检产品进行留样封存,以备待查。
3、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保持灭菌制成,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下至少能保质30天以上。在包装盒上印制学生饮用奶统一标志,并注明“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
4、提供纯奶制品和全脂灭菌调味乳制作的学生饮用奶(纯牛奶的比例不得低于80%)数量各占50%。
5. 学生营养蛋糕或学生营养小面包,坚果及谷物能量棒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二)售后服务及供应商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2、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定)。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⑴因学生奶,坚果和学生营养蛋糕,能量棒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因奶,坚果和学生营养小面包,能量棒产品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⑵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把质量关。
⑶提供质量保证,对破漏、坏包等学生饮用奶于配送当天无条件更换。
⑷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学生营养餐的饮用工作,做好师生安全营养餐知识培训(每期至少两次)。
⑸落实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建立配送卡,专人持证配送。
⑹严格执行学生饮用奶和学生营养饼干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学生饮用奶都要留样备查。
⑺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
(三)配送要求
1、中标供货企业根据学校制定的供货线路图、方案、配送时间等要求配送(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7天通知市营养办),配送校点数为16所,最远校点离中心城区约100公里。
2、每周配送次数为1次,如有变动,将提前一周通知供应商。每次配送的物品数量不超过学校5天的发放量。
3、中标供货商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供货食品的及时、供货食品运输安全。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后,保证在5天内开始供货。
5、每次配送到学校的食品必须免费向学校提供同批次的留样产品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留样保存时间按省上文件要求为准。
抚远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