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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抚远县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2320151173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04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8-04 成文日期 2015-08-04 10:08
生效日期 2015-08-04 10:08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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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56号)精神,经县领导同意,建立抚远县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议定相关重大决策,统筹协调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史盛茂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张洪舜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尚柏冬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郑广铭  县发改局副局长

                  秦佳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刘海军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体育局、发改局、财政局相关科(股)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组织拟定全面改革的目标;整合相关资金,统筹提出资金安排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在全面改革薄中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全面改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全面改薄的日常工作;承担其他与全面改薄有关的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会同县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制定我县全面改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汇总全面改薄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上报县政府;协调县发改局、财政局提出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建议方案。

  县发改局:负责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我县全面改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及时研究提出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建议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对全面改薄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制定我县全面改薄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及时研究提出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建议方案;按照国家、省和县有关规定及时下拨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财务核算相关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总召集人同意,召开临时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各地对全面改薄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三)在全面改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共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面改薄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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