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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河农场分公司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生态环境局1217202513473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01-09 成文日期 2025-01-09 11:01
生效日期 2025-01-09 11:01 废止日期 2025-01-13 11:01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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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9日,我局拟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河农场分公司烘干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河农场分公司烘干塔项目

(二)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二道河农场振兴街北北大荒建三江区域农服中心二道河服务站院内(134  度9分4.284秒,47度42分40.266秒)

(三)建设单位: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河农场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大学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1台100t/d烘干塔,年烘干2000t稻谷;储运工程均为4座粮仓、2座库房、1处原粮堆场、1座生物质燃料间和1座生物质灰渣间;公用工程为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生产供热为烘干塔由1台360万kcal/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提供,生活采暖采用市政供暖。

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二道河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别拉洪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有组织废气:热风炉烟气经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99.6%)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原料水稻堆存在烘干塔附近原料水稻储存场,堆存期间原料水稻采用苫布苫盖,装卸时减小装卸高度,输送过程中采用封闭输送;烘干塔塔体封闭,塔顶设置折流挡板和防尘网,拦尘效率90%,收集的废气经管道排入筒仓重力沉降(沉降效率50%);初清筛采用封闭式滚筒筛分机,筛分机自带纤维过滤袋,粉尘去除效率可达到95%以上;输送过程(上料和倒运)采用封闭输送,选用密闭的输送机,倒运车辆加盖蓬布,无组织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热风炉房密闭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0.09t/a,分类收集,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筛杂质1t/a和收集的粉尘0.61t/a统一暂存至收集箱内,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热风炉灰渣5.964t/a和除尘器收尘0.196t/a暂存于热风炉房内的灰渣库,外售给二道河农场周边农户综合利用,可用作土壤改良剂和复合肥料;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在更换后带走综合利用,即产即清,不在厂区内储存。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情况:无 

五、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编辑:武金星

审核:李明远

监审:王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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