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9日,我局拟对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建三江管理局前哨农场农机科院内(126度17分52.301秒,48度2分22.528秒)。
(三)建设单位: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前哨农场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大学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新建1座生产车间,内设生产区、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生产区设置1条年产1450t秸秆有机肥生产线;公用工程为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
本项目总投资851.35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用水,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76.8t/a,生活污水依托院内农机科办公楼,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道进入抚远市前哨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浓江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废气来自于粉碎、筛分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进料口、输送带封闭处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的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原料包装袋和废布袋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情况:无
五、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编辑:武金星
审核:李明远
监审:王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