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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建三江青峰里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生态环境局1217202413430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03 成文日期 2024-12-03 15:12
生效日期 2024-12-03 15:12 废止日期 2024-12-07 15:12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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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3日,我局拟对佳木斯市建三江青峰里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建三江青峰里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前锋农场佳抚路北侧(133度3分48.942秒,47度22分11.635秒)

(三)建设单位:佳木斯市建三江峰青里奥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将现有1台10t/h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600万kcal/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利用现有1台500t/d烘干塔年烘干45000t稻谷;储运工程为2座钢板仓;公用工程为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生活采暖采用电采暖。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线。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一台600万Kcal/h燃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由出口内径0.3m,高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塔塔体设置防护罩,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及密闭隔声措施,东、西、北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市政部门统一清运;清选工序产生的砂砾、土块等原料夹杂质(含清选工段布袋收尘灰),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热风炉产生的草木灰以及热风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四、公众参与情况:无 

五、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监审:王金华

审核:李明远

编辑:武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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