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9日,我局拟对关于抚远市浓桥镇林业种子储备库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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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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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桥镇林业种子储备库烘干塔建设项目
四、建设地点:抚远市浓桥镇林业种子储备库(134度18 分24.672秒,48度11分5.085秒)。
五、建设单位:抚远市浓桥镇林业种子储备库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环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桥镇林业种子储备库烘干塔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1台300t/d烘干塔,年烘干15000t玉米;储运工程为1座潮粮仓、1座干粮仓、1座生物质燃料库和1座生物质灰渣库;辅助工程为1座办公室;公用工程为生活用水由厂区内水井提供,供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生产供热为烘干塔由1台360万kcal/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提供,生活采暖由电锅炉提供。本项目已建设完成,未投产,不存在施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院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200m范围内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为4m,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烟囱高空排放,烟尘、SO2、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区标准要求,热风炉15m高烟囱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粮仓密闭、减小装卸高度;清理筛自带除尘器,烘干塔塔体设置彩钢罩,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烘干废气经折流挡板后排放。本项目生产供热由1台36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提供;办公室采用电采暖。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粉尘)集中收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热风炉生物质灰、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制肥利用)。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