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9日,我局拟对关于抚远市荣航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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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54-2150011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抚远市荣航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四、建设地点:抚远市寒葱沟镇红卫村
五、建设单位:抚远市荣航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环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荣航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为5000m2,本项目租赁现有场地及办公用房,主要建设1条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5000m3,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堆场1座、筒仓3个、储水罐1座、地磅1座。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抚远市寒葱沟镇红卫村,(134度12分36.590秒,48度5分18.270秒),项目四周为空地。
建设单位:抚远市荣航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
总占地面积:6378m2。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运营期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二)废气污染防治。各筒仓布置除尘器收集粉尘,通过除尘器上的震动返回筒仓,重新利用;原料堆场设置苫布,同时建设防风抑尘网,定时洒水;搅拌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收集的粉尘返回搅拌设备,重新利用。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处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设专门人员定期清扫,由环卫人员统一处理;筒仓粉尘回用;不合格混凝土、沉淀池沉渣由市政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废机油由厂家更换,厂区不贮存。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