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5日,我局拟对关于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抚远市景区连接线工程京抚公路至星火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5日-2022年12月2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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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2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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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醉美龙江331边防路抚远市景区连接线工程京抚公路至星火段项目
四、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寒葱沟镇,起点位于京抚公路红星村村东南处,终点止于星火村村南,起点(134度11分39.288秒,48度03分26.082秒),终点(134度17分15.628秒,48度01分15.557秒);
五、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抚远市跨境农业仓储加工物流园SSC生物科技产业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寒葱沟镇,线路起点位于京抚公路红星村村东南处,与原有旧路相接,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星火村村南,终点桩号K8+200,路线全长8.2km,在原有道路上进行改扩建,现状道路K0+000(起点)~K4+030段为砂石路面,K4+030~K8+200(终点)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方案采用挖除旧路面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旧路路基宽7.2~9.5m,填料为碎石土,多年压实使用状况良好,本次利用旧路路基扩建;改扩建后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采用单侧帮宽,均在现有公路用地界范围内。改扩建后路基宽为8.5m,路面宽为7m,设计速度为40km/h。本项目永久占地8.6141hm²,均为旧路,无新增永久占地。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寒葱沟镇起点位于京抚公路红星村村东南处,终点止于星火村村南。项目总投资2895.68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
建设性质:改、扩建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禁止将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排入地表水体;建筑材料远离地表水体存放,并进行遮盖,设置围挡;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置。
(二)废气污染防治。易起尘物料置于棚内或苫布苫盖。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施工现场道路定期清理、定期洒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保养。高噪声工序及设备白天工作。禁止夜间作业,运输车辆途经居民区减速、慢行、禁鸣。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弃方为施工垃圾和便道挖除后弃土,施工垃圾主要为道路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拆除废料、建筑废料等部分用于K0+000~K1+860和K2+513~K8+148低洼路段平整,剩余部分和便道挖除后弃土弃于黑龙江省抚远市矿山裸地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2、3 号废弃砂石料场,运距15km。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生态修复工程。严禁占用施工图范围以外的用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恢复原有植被。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本项目表土暂存场设置在临时用地范围内,暂存场中表土集中堆存采用编织袋拦挡和密目网苫盖,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土地复垦、绿化。严格落实植物措施,道路中间绿化带、边坡、路肩、土质排水沟进行绿化。严禁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
(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