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关于抚远市浓桥镇六公里禾旺原粮酒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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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桥镇六公里禾旺原粮酒坊建设项目
四、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浓桥镇建设村
五、建设单位:抚远市浓桥镇六公里禾旺原粮酒坊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盈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桥镇六公里禾旺原粮酒坊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为 1500㎡,酿造车间、灌装车间、办公楼、烧酒锅炉房、仓房、原料仓库、成品库、储酒室均依托现有建筑物。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浓桥镇建设
村,地理坐标为 E134°20´49.256",N48°9´29.747"。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所产废水主要为锅底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纯水制备浓盐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锅底水淋在酒糟上,作为饲料外售当地养殖户;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回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锅炉间地面洒水降尘;纯水制备系统浓盐废水以及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用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二)废气污染防治。破碎机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除尘效率不低于90%;酿造车间安装负压集气系统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蒸粮、馏酒、摊晾、发酵过程中废气经负压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烟囱P1排放,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本项目陶坛采用薄膜密封,储酒罐采用具有良好密封性能的不锈钢酒罐,并设置水封装置减少挥发;酿酒车间保持厂房密闭及时清扫,通过控制蒸汽流量及冷却水循环次数控制蒸粮蒸酒温度及冷凝温度,确保酒精有效冷凝,减少酒的蒸发损失;酒糟暂存在加工车间内,由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产生的酒糟日产日清,及时外售综合利用;酒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置于封闭的塑料袋内,暂存于调酒车间,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低噪音设备、封闭厂房、合理布局、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酒糟及过滤杂质外售作为饲料,白酒过滤废活性炭及废硅藻土、废活性炭日产日清,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原料前处理杂质、废布袋、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