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抚远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首次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江河流域生态修复示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浓江河主河道3.90km,清淤大力加湖湖区面积85.0公顷,修复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及砂场5座,总面积37.50公顷;河湖沿岸生态修复工程1处,面积12.0公顷。
本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北起大力加湖出口泄洪闸枢纽,西南至浓江河中游寒葱沟镇,西北至大力加湖左岸堤防及浓江河左岸阶地边缘,东南至抚远山及浓江河右岸阶地,治理范围内河道总长度42.40km,湖区总面积19.0km2。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抚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春龙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E-mail:fyxhbj@163.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区嵩山路黑龙江科技大学(嵩山校区西门)科技园楼一楼110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304514583
E-mail:1262662546@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2”和“3”。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