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31日,我局拟对关于抚远市蔓越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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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抚远市蔓越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建设地点:抚远市抚乌公路、建黑高速北侧
五、建设单位: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环信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蔓越莓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358m2,建设一栋蔓越莓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2183m2,研发中心包括实验室、准备室、耗材库、试剂库、培养室、文化展厅、办公等功能用房;场地硬化600平方米,新建场区围栏、大门及其他场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抚远市抚乌公路、建黑高速北侧,地理坐标为E134°36´26.485",N48°17´31.082",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二次、三次清洗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与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进行隔油处理后排放)一同排入污水暂存池(防渗),定期抽运至抚远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室和污水暂存池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需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进行基础防渗措施,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2.0mm,K≤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楼顶排放;实验室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碱液吸收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合格种子及不合格植株集中收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危险固体废物:废试剂、化学品废弃容器、废样本、实验室废液、酸雾吸收废液(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