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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分公司抚远供应站新建化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生态环境局121720221169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7-02 成文日期 2022-07-02 14:07
生效日期 2022-07-02 14:07 废止日期 2022-07-06 14:07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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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日,我局拟对关于黑龙江分公司抚远供应站新建化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日-2022年7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4-2150011 

传    真:0454-2150011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邮    编:1565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黑龙江分公司抚远供应站新建化验室项目

四、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抚远市浓桥镇 10 公里处,抚远机场航油库内五、建设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富森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分公司抚远供应站新建化验室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一层建筑物作为实验室,占地面积100,建筑面积100㎡,设置化验室、药品间、油样间、天平室、办公室、门厅、卫生间等。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抚远市浓桥镇10公里处,抚远机场航油库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34.37537789°,北纬48.20740096°。东侧为油库空地,南侧为油库院墙,西侧为油库空地,北侧为车库。项目总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建设性质:新建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储池(有效容积8325m3),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运至抚远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第二次清洗废水用废液桶分类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第三次、第四次清洗废水依托油库处理设施(10m3的隔油池+移动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机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70m3)调节后,排入机场污水储池(有效容积8325m3)内,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运至抚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效率90%)集中收集后先经活性炭处置装置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处置装置去除效率以90%计,风机风量为2000(m3/h)。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化验室第二次清洗废水、废液桶收集的废弃油样,废液桶收集的化验废液及一次清洗废液,废试剂包装等、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回收部分的油样返回油库作为产品销售。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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