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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索引号 230883生态环境局1217202211644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20 成文日期 2022-06-20 14:06
生效日期 2022-06-20 14:06 废止日期 2022-07-02 14:07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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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_Zlku_ywJ1sTAtClqy9zQ

提取码:j4op(点击进入百度网盘下载)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0454-2150008联系建设单位王春龙后可到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查阅纸质报告书。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南小河村。评价范围外的抚远市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点击下载)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抚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春龙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E-mail:fyxhbj@163.com

环评单位: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南工业新城哈南三路18-1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5045656818

E-mail:402115375@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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