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关于抚远市林场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生态环境局121720221164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06-17 成文日期 2022-06-17 16:06
生效日期 2022-06-17 16:06 废止日期 2022-06-21 16:06 废止
打印

关于抚远市林场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6月17日我局受理抚远市林场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0454-2150011

传   真:0454-2150011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218室

邮   编:156500

序   号:1

项目名称:抚远市林场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林场翠林新村,国道佳抚路东南侧160m处

建设单位:抚远市林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2年6月17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