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抚远市浓江河水污染治理示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建设地点:地点位于抚远市双胜村西南,大力加湖东岸,距离双胜村2公里,距离抚远市区约12公里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综合服务楼建筑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抚远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4-2150008
电子信箱:fyxhbj@163.com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11号
联系人:张博文
联系电话:0451-82334694
电子信箱:402115375@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站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