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8日,我局拟对关于抚远市寒葱沟镇宝钰水暖有限公司10.5MW生物质热水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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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局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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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二、序号:1
三、项目名称:抚远市寒葱沟镇宝钰水暖有限公司10.5MW生物质热水锅炉扩建项目
四、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寒葱沟镇红旗村
五、建设单位:抚远市寒葱沟镇宝钰水暖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友飞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七、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抚远市寒葱沟镇宝钰水暖有限公司10.5MW生物质热水锅炉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利用原有厂房新建1台10.5MW生物质热水锅炉,承担前哨农场六号换热站北区77897.12㎡的集中供热任务作。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抚远市寒葱沟镇红旗村
建设单位:抚远市寒葱沟镇宝钰水暖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总占地面积:1716.2㎡,本次扩建锅炉占地面积50㎡。
八、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该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会突破该区域资源利用上线,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工程不属于负面发展清单的产业,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一)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处理方式为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寒葱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布袋除尘器并配备1根烟囱。锅炉烟气通过45m高,1.5m内径烟囱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针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措施,生产时锅炉房密闭。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锅炉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锅炉车间内的炉渣库,定期拉运出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通过垃圾转运站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由佳木斯市抚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九、公众参与情况:无
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编辑:武金星 审核:李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