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购房风险,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商品房买卖纠纷,难以实现房屋产权登记,现就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仔细查看相关证件
购房前请查验项目是否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名开发,以及“五证”是否齐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五证”可在销售现场通过公示内容进行查看。通过经纪机构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开发企业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提供不了“五证”的,购房人应拒绝购买,不可盲目交纳任何款项。
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购房前一定要对楼盘进行实地了解,建议购房人在看房及签订合同时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一)了解房屋的性质(住宅、商业、其他性质)、价格、面积(套内和公摊)、户型、朝向、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以及质量保证等。
(二)对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要明确交付时间,对房屋所在小区的绿化、排污、前期物业等都要进行详细的咨询。
(三)将置业顾问等相关方面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四)谨慎签署房屋《认购协议》,如遇纠纷,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证。
(五)对房屋的交付时间、交付条件、违约责任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应有明确且具体的约定。
(六)如遇“交定金(订金),享优惠”“优惠大酬宾”“买房送家电”等宣传用语,一定要审慎。
(七)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屋。
(八)购房者在交付房屋时,应对照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同时房屋交付时,应签署相关交接证明。
(九)房屋交付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十)多方面了解开发企业的综合实力、诚信度以及口碑等情况。
(十一)企业或个人通过新媒体发布不实楼盘信息。如果购房过程中,遇到“非正常”的销售模式或销售方式,请仔细甄别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
三、仔细阅读合同协议
确定购房前,一定要详细查看合同、协议条款(千万不要采信任何不在合同或协议之外的承诺)。如购房人属按揭购房,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应查清自己的信用状况,向按揭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己是否可贷款及能贷款的额度等事项,并正确评估自己的还款风险,以免贷款办不下来或无力还贷的情况出现。此外,购房人应谨慎签署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签署的《补充合同》、承诺书等额外文件。
四、购房款项一定要交至监管账户
为了您的购房资金安全,尽可能选择有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选择预售资金监管项目时请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账号信息,所有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必须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通过POS机划转的,要仔细查看划转账户是否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确保您的权益,请自觉遵守规定,并请您监督开发企业,不将购房款项交纳至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其他任何账户。
广大购房群众在购房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向抚远市住房保障中心投诉或咨询。
电话:0454-2132160
抚远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监审:储继有
审核:史宝荣
编辑:陈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