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十五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住建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住建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污水管网收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的情况仍普遍存在。2020年,抚远市抚远镇的污水收集率仅有49.3%,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均不足45%。
二、整改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污水收集量,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三、整改措施:一是完成卫华滨河所有排污口截流,伟华滨河沿岸9处排污口全部并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得到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置;二是完成抚远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由原来一级B提升至一级A,城市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三是通过实施《寒葱沟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寒葱沟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逐步完成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居民进行管道入户,加大污水收集量,寒葱沟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抚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一是通过实施《黑龙江(抚远段)支流伟华滨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为4697.1万元,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湿地恢复10公顷,河道整治3520米,新建截污管完成伟华滨河所有排污口截流工作,现该项目已完工,并于2021年11月28日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寒葱沟镇污水处理厂已成竣工验收,目前,稳定达标运行,寒葱沟镇已于2021年11月底,实现居民污水管网全覆盖,已完成此项整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整改情况已在抚远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验收情况:已完成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七、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4—8775989
九、受理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