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通江乡东发村抚乌公路南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复,批复文件为抚政函〔2023〕46号,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示。
索引号 | 230883自然资源局1215202312668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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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16:05 |
生效日期 | 2023-05-31 16:05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抚远市通江乡东发村抚乌公路南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复,批复文件为抚政函〔2023〕46号,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