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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入冬购买取暖设备消费警示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1320201177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10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0-19 成文日期 2020-10-19 15:10
生效日期 2020-10-19 15:10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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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转冷,北方马上要进入冬季,各种家用取暖设备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为了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的取暖设备,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和使用冬季取暖用品时有五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购买电取暖用品要去正规商场购买,选择市场知名度高的品牌,并索要购物凭证。在选购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有无名称、厂名、厂址、3C认证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不能选择“三无”产品。同时须索要正规的购货凭证,并注意保留好凭证。在质保期内,若发现商品出现问题,可以凭购物凭证与销售商协商解决或求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是选购产品时认真检查商品主体。购买电热毯要检查毯体做工是否精细平整,有无破损,电热线排列是否规则整齐,有无交叉重叠和打结现象等。

三是电极式热水袋和玩具式热水袋不宜购买。在市场中,有一种发热体摸起来很小的电极式热水袋,这种热水袋容易导致电暖袋膨胀爆炸、漏液,发生触电危险。因安全问题已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但不排除有不法商贩因其成本低进行销售,消费者在挑选过程中要慧眼识别,切勿贪图小便宜。

四是使用取暖用品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性。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操作,做到通电时不可长时间离人,用电产品不与水源、其他电源接触,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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