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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13202111272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成文日期 2021-12-30 14:12
生效日期 2021-12-30 14: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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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全局紧紧围绕狠抓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局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目标、分解责任、明确序时进度、加强督促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一)强化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依托黑龙江省权责清单平台和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扎实推进“减材料”“减时限”工作,落实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证照归集工作;推进“办一件事”线上免费公章刻制办理,开办环节从2018年的6个压缩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办结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

(二)强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中事后监管。对外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宣传活动等方式,确保相关部门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的完成。对内推进双随机抽查、联合抽查常态化,强化失信惩戒,着力推进监管科学化。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重要理论、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我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优化整合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将原抚远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更名为抚远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以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优化了人员配置,切实提高一线执法工作效率。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知识产权市场整治、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工业用品化、化肥抽检并将抽检信息的结果在抚远市政府网站公布,针对不合格及时核查处置。全年共查办相关领域普通程序案件36件,其中食品类27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办审分离”制度。加强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和管理工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聘请职业律师担任单位的法律顾问。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编辑:杜英英  审核:陈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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