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稳定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杜绝和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发动全民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反映。
一、监督举报重点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
2、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3、含有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办公在同一栋建筑物内,危及员工、居民安全的。
4、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
5、加工车间安全、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4-2177559
三、举报要求
所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提交相关线索和证据,倡导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举报进行保密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举报受理
1、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受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接到举报后,向主要领导简要汇报情况,视具体情况申请立案调查,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奖励。
抚远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