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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特殊时期消费警示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11202111068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8-24 成文日期 2021-08-24 16:08
生效日期 2021-08-24 16:08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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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大家要尽量减少外出时间,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扎堆、不聚集。需外出购物时,要加强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注重个人健康卫生,勤洗手,勤消毒,积极接种疫苗。

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盲目囤积抢购。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均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购买活禽。网购时谨慎购买与售价过于悬殊的商品,并留意发货时间与快递物流情况。

在餐饮消费时,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若您在消费时遇到纠纷,既可以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也可以通过拨打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38315投诉维权。

确需上门投诉时,请消费者自觉佩戴口罩,测体温、扫行程码及健康码,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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