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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08202413106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2-02 成文日期 2024-01-26 14:01
生效日期 2024-01-26 14: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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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全省市场主体2023年度公示工作于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均须报送公示2023年度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的年报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外资企业2023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未年度报告处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求:“在受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前,应当对其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和接受行政处罚信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大企业失信成本力度,提高年报工作的权威性”。

四、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hl.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也可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amr.hlj.gov.cn/),在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也可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专题—年报入口—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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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首次注册时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在“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内点击最下方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联络员注册。

联络员发生变更的可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并点击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

四、其他事项

如需详细了解年报申报有关事宜,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也可手机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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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社咨询电话:0454-2189317

个体咨询电话:

沿江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北)0454-2189319

正阳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南)0454-2189320

双浓市场监管所(浓江、浓桥)13845489789

黑瞎子岛市场监管所(通江、乌苏镇)13845429880

寒鸭市场监管所(寒葱沟、鸭南)15590938666

同鑫市场监管所(同鑫市场、鱼市)18746374111

海青市场监管所(海青、别拉洪)13159983696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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