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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场监督管理局120820221141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发文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抚市监公告〔2022〕2 号
发布日期 2022-02-11 成文日期 2022-02-11 14:02
生效日期 2022-02-11 14:0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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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全省市场主体2021年度公示工作于202211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20211231日前,在我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均须报送公示2021年度年度报告,并对报送公示的年报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630日。

企业2021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231日至20226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index.jspx),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也可登录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amr.hlj.gov.cn/),在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纸质方式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联络员首次注册时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在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内点击最下方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完成联络员注册。

联络员发生变更的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并点击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

四、其他事项

如需详细了解年报申报有关事宜,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

企业、合作社咨询电话:0454-2189317

个体咨询电话:

沿江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北)0454-2189319

正阳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南)0454-2189320

双浓市场监管所(浓江、浓桥)13945429609

黑瞎子岛市场监管所(通江、乌苏镇)13349548198

寒鸭市场监管所(寒葱沟、鸭南)15590938666

同鑫市场监管所(同鑫市场、鱼市)18697092929

海青市场监管所(海青、别拉洪)13903643810

 

 

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  


编辑:王卓然   审核:李 婧    终审:郭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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