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莽吉塔江海港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抚远市商务和口岸局
建设地点:黑龙江中游右岸航道里程63km处,上距抚远市中心约7km,港口后方距G102国道约3.5km、距抚远火车站约4.5km。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1000t级滚装泊位1个,1000t级集装箱泊位1个,码头长度150m,占用陆域面积4.68×104m2,港口通过能力66.4×104t。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投资:3706.81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抚远市商务和口岸局
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0454-2132980
地址:黑龙江省抚远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哈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84638989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8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