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决贯彻执行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我局建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工作机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升;水法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深入人心;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与工作成绩
1.严格审查把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程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事前审核,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审质量。
(2)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工作,2022年,按照《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32号)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1)行政复议工作方面。执法记录仪3台,电脑1台,打印设备1台,能够做到听证会过程全纪录。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2)重大决策方面。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则》、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黑政法发〔2015〕66号)有关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准则和重要工作内容,坚持重大事项局党委研究决策,不断强化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意识。
(3)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现聘请法律顾问1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有效保障。
3.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以来,按照黑政规〔2017〕11号、黑政规〔2017〕13号、省政府2号令和5号令等权力取消、下放和调整相关文件,我局逐个与市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梳理对接。动态更新部门权力事项、优化权责清单要素,确保清单事项更新及时、准确。对承接的项目,制定具体落实意见,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承办机构、承办人员等内容,避免主体责任不明确、项目运行不透明、服务对象不满意等问题的发生。对取消的事项,逐项制定监管措施,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2)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各部门通过公示栏、流程图、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了办事依据、条件、要求等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加大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等事项定期公开。
4.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在去年“双随机 一公开”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依照各自权力清单建立了随机事项抽查清单,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目标、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5.维护公平正义,积极拓宽信访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信访问题。2022年,我局共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受理信访案件3件,共解决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件。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2)大力惩处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我局加大了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案件审核把关,及时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使每起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6.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为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我局参加了市举办的抚远市“一法一例”专题培训班,工作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并进行统一考试,合格率达100%。通过培训,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均得到强化,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加强我局法律顾问队伍的建设。科学推进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办理法律事务,为我局重大水行政决策做好合法性的论证把关。
2.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复议队伍实力和办案水平。提高应诉能力,促进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和研究解决,打下扎实基础。
3.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抚远市水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