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抚远市秸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抚远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玉米秸秆翻埋还田,省级补贴每亩32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现将参与2023年度秆综合利用还田作业补助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2023年度抚远市秸秆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6日
咨询电话:0454—2133033(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编辑:高振
审核:刘维海
监审:张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