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实际和任务要求,我市对涉农整合使用计划安排进行调整,制定了《抚远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年终调整)》并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方案已经以(抚政函〔2017〕150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1、抚政函【2017】150号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变更抚远市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计划安排的附件.pdf
2、抚远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变更计划表.xls
监督电话: 0454-2136188
0454-2133473
抚远市扶贫办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