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19〕650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科技扶贫行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经抚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农村公开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农技员必须围绕我市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发展培育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科学发展和管理特色产业。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抚远市农村户籍,拥护党的领导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年龄在18-55周岁,特殊情况放宽至60周岁。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热爱农业农村工作。
4.有较高的技术专长、科技素质和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6.具有农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或从事过农技推广服务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其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聘用的人员;③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全市各乡镇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0日-16日。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25日。
2.报名地点: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抚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
3.联系人:姜欣 电话:0454-2139110
4.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填写《抚远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具有农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能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聘用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市各乡镇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和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如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帮助农户及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本地干部,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户及贫困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对农户及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脱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平均1万元/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在资格复审、公示、办理应聘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454-21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