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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7720151125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04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3-09 成文日期 2015-03-09 09:03
生效日期 2015-03-09 09:03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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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抚远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抚远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发〔2015〕19号)要求,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卫片检查),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县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我县国土资源日常执法和监管情况,推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将违法“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二、检查对象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核查图斑。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主要任务是调整充实“卫片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全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应工作。

  (二)核查整改阶段(5月15日前)。

  主要任务是结合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利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数据,同步开展土地卫片检查工作。对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具体任务及要求为:

  3月15日前完成全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的核查工作。

  4月15日前完成全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工作。 

  5月15日前,完成矿产核查图斑的核查工作,土地、矿产案件查处及数据录入工作,并汇总形成我县卫片检查数据成果和工作报告,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前)。

  6月1日前,根据部、沈阳督察局、省督查和审核意见抓紧组织整改纠正,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衔接

  结合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确保两项工作成果有效衔接,保持一致。利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数据,同步开展土地卫片检查工作。

  上报的土地卫片检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除“往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外,其面积、耕地面积与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除“本年批而未用”图斑外)面积、耕地面积相比对,要基本吻合。另外,对于2013年度土地卫片检查中已经作为违法用地立案查处、2014年度才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无论是否已完善用地审批手续,都不再纳入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统计;对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64号)要求,已纳入《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且经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审查同意的实地已依法拆除的监测图斑,不纳入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统计;对2014年度变更调查认定的新增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合法建设用地,不纳入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数据统计。

  必须准确掌握变更调查中填报为已拆除图斑和不变更图斑真实情况,准确掌握填报的“合法用地”在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系统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备案情况,避免发生与国土资源部备案信息套合差异问题。

  (二)与土地督察工作衔接

  土地卫片检查的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对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以其他方式督察、检查中发现的2014年度内发生的土地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也要纳入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约谈问责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其调整后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战士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白志刚     县国土局局长 

               刘善友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张洪泉     县监察局局长 

              王忠山     县发改局局长 

              孟凡涛     县公安局局长 

              王钧生     县林业局局长

              邰立峰     县住建局局长

              刘军利     县环保局局长             

              戴福成     县安监局局长              

              王新班     县畜牧局局长

              翟忠喜     县人社局局长 

              张永民     县城管局局长 

              张培育     县农场局局长

              荣学敏     县法院副院长   

              刘玉巧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袁传丰     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泽强     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郝书发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局长白志刚兼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卫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把握工作主动权,分工合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国土局作为执法责任主体,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相互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卫片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县国土局要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安排,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结合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重点围绕促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落实,研究部署开展本地区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落实人员、机构和经费,做好图斑核查、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国土局各业务股办要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检查各项工作。其中,地籍股要对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对201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成果负责,并及时提供给其他相关业务股办;耕保、利用、地矿等业务股办要提供相关审批卷宗材料,对用地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并确保认定情况与各相关监管信息平台数据相对应;规划股要对规划符合性进行认定;执法监察局要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违法行为。并填报相关核查结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整改

  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乡镇,要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改、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整改查处。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处整改后,仍符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规定的责任追究条件的,要严肃实施问责。对未经依法处理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乡镇,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三)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执法

  积极推动执法监督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县国土局要认真按照部、省、县《实施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如实填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在日常执法中发现、制止、报告、查处的情况,并作出分析和说明。凡2014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一旦发现,必须纳入2014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和约谈问责范围。对以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或其他名义隐瞒违法用地,拒不变更的,要从重处理。

  六、信息和成果上报

  1. 每月25日之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

  2. 5月15日前,要完成核查、案件查处及数据录入工作,并上报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国土资源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县国土局要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成果,并注意数据资料保密工作。县国土局要按照卫片执法报告制度,及时将我县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严把数据报送关口,确保上报的数据成果严谨真实准确。县国土局上报数据时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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