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30日起依法关闭18家非煤矿山企业,关闭矿山企业名单如下:
1. 抚远县三江石材采石场;
2. 抚远县立杰采石场;
3. 抚远县宏达采石场;
4. 抚远县付文库采石场;
5. 抚远县建发采石场;
6. 抚远县恒盛矿业;
7. 抚远县新世纪采石场;
8. 抚远县宏阳碎石场;
9. 抚远县铭洋采石场;
10. 抚远县交通宇达碎石有限公司;
11. 抚远金地采石场;
12. 抚远县宗良采石场;
13. 抚远县东方碎石场;
14. 抚远县英军毛石料场;
15. 抚远县通江乡采石场;
16. 抚远县路顺石场有限公司;
17. 抚远县嘉宇毛石料场;
18. 抚远县机场毛石料厂。
特此公告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