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抚远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2号石场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矿业权交易平台
出让人(委托方):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受委托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出让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地理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2000坐标系) | 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 开采标高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2号石场建筑用灰岩矿采矿权 | 建筑用灰岩矿 |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2号石场建筑用灰岩矿位于抚远市抚远镇东3.0km,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34°20′32.78″,北纬48°21′19.47″ | X y 1.5358000.145 450612.513 2.5357998.554 450819.089 3.5357894.364 450811.064 4.5357758.328 450779.372 5.5357759.388 450601.731
| 0.047339 | 124.51 | 162米至112米 | 3 | 99.64 | 1 | 99.64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买人申请一经受理后,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出让矿区的技术资料和参与竞买的有关文件全部查阅并认可。
2、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
三、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挂牌竞买。
2、矿业权受让人资质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凡被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因破坏环境、非法开采或对原有矿山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买采矿权。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
本次采矿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公告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至2020年9月24日9时;
挂牌时间:2020年9月24日9时至2020年10月14日9时;
请各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按时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出价参与交易。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请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办理数字证书,于2020年8月27日9时起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交易平台,点击“权益类”,下载本项目的出让文件。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竞价时间2020年10月14日9时20分,竞价时限为300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2.本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4日9时至2020年10月12日9时,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2020年10月12日15时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2.申请文件包括:
(1)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竞买申请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授权委托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3.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须于2020年10月13日15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方可参与挂牌活动。
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下载中心”——《竞买保证金交纳说明》
4.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必须收取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5. 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竟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入抚远市自然资源局账户。(账号:08345101040000879,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市支行),做为此次竞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抚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交通、设计、安监、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城乡建设、文化旅游,草原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需自行办理,涉及到新设矿权的林地,未利用地、一般地,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矿权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若因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抚远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 彭殿军 13845429182 殷小明 电话:15590937555
十、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3.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6.竞得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价款。不能按时交纳采矿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而再次挂牌所造成的损失。
7.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设计、安全、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费用。
9.本次采矿权出让结果将在本次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抚远(http://www.hljfy.gov.cn/)网站公示。
本公告及与本采矿权挂牌交易相关的补充通知、公示等应公开的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抚远(http://www.hljfy.gov.cn/)网站发布。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7日
挂牌程序及报价规则
一、挂牌程序
(一)挂牌竞价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点击“权益类”,选择获得竞买资格的采矿权,查看相关信息;
2.在预定的出价开始时间,竞买人按照交易规则出价;
(二)挂牌截止
1.在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在竞买页面上显示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
2.电子交易系统要求竞买人确认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转入电子竞价。
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三)电子竞价
愿意继续参与电子竞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电子竞价。在预定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买人按照竞拍规则出价;
设有底价的,在竞拍页面提示“该采矿权有底价”。
1.系统显示竞价时限倒计时。
在竞价时限内如有人出价,系统自动重置竞价时限倒计时。
在竞价时限内如无人继续出价,则竞价结束。
2.显示竞价记录。
最后出价高于底价的,显示成交,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最后出价低于底价的,显示交易终止。
二、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三、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三)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需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价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出让人或与交易相关的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