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现象,2023年12月26日抚远市水务局在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在抚远市浓桥镇新江村东北约5.2公里清水河内,位置:经度134°10'9.10",纬度48°15'43.03",非法盗采河砂:26050.94m3,目前此砂堆已全部被转移运输到同江市银川乡振兴村烘干塔场地内,经度:134.019336,纬度48.187994。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特发此公告寻找砂堆主人,公示期限: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若在公告期内无人认领,抚远市水务局联合同江市水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对此砂堆予以没收并移交至抚远市国资委。
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13351767700。
抚远市水务局 同江市水务局
2024年3月6日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