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关于处理同江市银川乡振兴村烘干塔场地内砂堆的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76202413187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3-06 成文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打印

为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采砂现象,2023年12月26日抚远市水务局在河道巡查过程中发现在抚远市浓桥镇新江村东北约5.2公里清水河内,位置:经度134°10'9.10",纬度48°15'43.03",非法盗采河砂:26050.94m3,目前此砂堆已全部被转移运输到同江市银川乡振兴村烘干塔场地内,经度:134.019336,纬度48.187994。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特发此公告寻找砂堆主人,公示期限: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若在公告期内无人认领,抚远市水务局联合同江市水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对此砂堆予以没收并移交至抚远市国资委。

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13351767700

  

 抚远市水务局              同江市水务局

2024年3月6日              2024年3月6日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