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30日对陈洁福做出的《土地更正通知书》,现已生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9条、第80条、第81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洁福所持的抚别国用(2013)第0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4公顷土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土地使用权人为陈连华。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
索引号 | 230883自然资源局1176202212050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
发文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13:12 |
生效日期 | 2022-12-14 13:12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30日对陈洁福做出的《土地更正通知书》,现已生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79条、第80条、第81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洁福所持的抚别国用(2013)第0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4公顷土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土地使用权人为陈连华。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