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供电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14号)、于2018年5月11日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008号),因建设主体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规划许可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日
索引号 | 230883自然资源局11762021110766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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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16:09 |
生效日期 | 2021-09-01 16:09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抚远供电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14号)、于2018年5月11日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8-008号),因建设主体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规划许可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