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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索引号 230883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1169202413275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银行,
发文机构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25 成文日期 2024-07-25 13:07
生效日期 2024-07-25 13: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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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纳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在本市有创业项目。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进城务工人员、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人员(种植水稻、玉米、大豆)。

除助学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额度与期限

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担保方式

1.市财政持卡开资人员以工资卡进行担保,或房产及地照抵押。

2.农担公司担保创业项目必须“涉农”(水稻、玉米、大豆)。

四、年利率

2024年抚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局执行部分贴息政策:

1.工资卡、房产、地照抵押个人年利率为 2.475%。(例贷款10万元,一年个人仅承担2475元)。

2.担保公司担保费为0.8%(放款前一次性收取),加年个人年利率共为3.275%。

五、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指定的贷款经办银行或农业担保公司提出申请,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身份、条件、征信等情况进行贷前审核调查。同时与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六、申请材料

1.借款人应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涉农种植不需要)、夫妻双方征信原件1份等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名称:抚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15245635657

地址:抚远市抚远镇东外环路西侧(抚远市公共实训基地)

名称:黑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抚远分公司

电话:0454-2120217 15145466087

地址:抚远市帝景花园门市

名称:黑龙江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电话:0454-8906938 17713344321

地址:抚远市泰山街64号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远支行

电话:0454-2132629 18645499113

地址:抚远市正阳路99号

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抚远支行

电话:0454-6038222

地址:抚远市正阳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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