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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索引号 230883发展和改革局11572024118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成文日期 2024-07-01 16:07
生效日期 2024-07-01 16: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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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政策和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六)牵头组织全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任务。承担统筹协调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有关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对俄合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等工作。负责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

(七)研究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相关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和建议,协调有关重大事项。组织拟订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策。

(八)推进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承担全市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制。承担全市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开展对口合作工作。

(九)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组织落实国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申报、转发和分解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全市重大项目工作,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十)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落实全市铁路、港口、民航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市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察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四)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市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价格政策、价格宏观管理和调控措施。负责按照《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授权的价格管理权限组织拟定、调整市管商品价格,规定权限内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工作,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反应物价动态,提出价格调控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法制建设,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证性认定,对发生的各类价格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委托的有关价格认证。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实施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市粮食储备计划。负责做好军粮和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供应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拟订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和市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组织实施省、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建议。

(十九)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拟订数字抚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全市数据交易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市级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市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市级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減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佔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街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有关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数据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党群、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承担推动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承担协调推进全市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字经济人才统计。

(二)国民经济综合办公室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三)项目投资和产业办公室

组织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发展规划、资源和地缘等优势,谋划、论证、筛选和培育具有全局意义、牵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管理项目储备。负责谋划和引进的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工作,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指导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工作。

(四)农村经济办公室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重大问题。指导开展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库移民安置实施工作。

(五)交通和能源办公室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交通运输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全市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和布局建议。

(六)社会事业办公室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市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七)物价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价格政策、价格宏观管理和调控措施。负责按照《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授权的价格管理权限组织拟订、调整市管商品价格,规定权限内组织制定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监测、预警市场价格工作,反馈市场价格信息、反映物价动态,提出价格调控对策和建议。

(八)粮食管理办公室

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事物、财务分析、会计核算、会计报表工作。指导全市原粮购销,组织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

(九)国动和人防办公室

承担全市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潜力资源调查统计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买施,以及经济动员、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领导班子:

王新班   发改局负责人

孙国柱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彤彤   党组成员、副局长

祁俊莹   副局长(挂职)

王鸿波   党组成员

邵文新   党组成员

郑广铭   党组成员

四、办公地址:抚远市迎宾路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

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0454—2132504;0454—213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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