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的重大论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呼应了习近平总书记“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的要求。在新征程上,继续破解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差距依然存在等难题,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取得明显进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初步形成,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思想深邃、逻辑严密、内涵丰富,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思想的中国化时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正确发展方向,明确了深化改革重点。贯彻落实《决定》,准确把握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改革方向和重点,需要在以下“六个着力”上下功夫。
着力促进城乡空间融合发展,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空间结构,有大尺度的国土空间结构,也有小尺度的城镇用地结构。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结合化解产能过剩、环境整治、存量土地再开发,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乡村建设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科学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强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坚持规划引领、先规划后建设,必须尊重发展规律,这就为推进城乡空间优化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县域一盘棋的规划管理和实施体制。”“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这些重要论述明确指出了县域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突出指明了发挥县域在城乡空间融合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深刻阐述了县域管理赋权以及县城辐射带动作用的重要性。
着力促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迈向共同富裕,其根本途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关键要打通城乡发展的壁垒,实现人口、技术、资本、信息等优质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合理流动。习近平总书记从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深度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以及建立工商资本与科技成果下乡的促进与转化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与科技成果下乡的促进与转化机制提供了遵循;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指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偏向城市,其结果必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总量整体不足,农村服务设施发展落后,农民生活服务保障不足,城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差距比较明显。为此,必须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补强乡村教育、文化、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
着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支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人民生活便利、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运行和高效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提升城乡居民生活便捷性和幸福感、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存在短板、总量不足、城乡差距仍较大、标准不高、管理粗放等问题,结合城乡融合发展现状,多次就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就着力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作出重要论述。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等相关制度机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着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由点及面、迭代升级,经过20年持续努力,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向,就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论述,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一是要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切入,以继承和发扬坚持多年、群众有共识、效果明显的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为载体,继续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为抓手,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实现“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也越来越好了”的乡村建设目标。二是要把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作为持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城乡统筹起来抓,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三是要落实“两山”理论,“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着力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论述非常丰富,重点围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五个方面。第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优化农业政策补贴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第二,要把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培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要以“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为目标,适应城乡居民需求新变化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蓬勃兴起的新形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为农民就业增收不断拓展新空间。第四,要注重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产加销各个环节,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第五,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
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是一篇大文章。《决定》把“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五个体制机制之一,既明确了城乡融合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又指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路径与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坚持不懈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