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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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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抚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七次集体学习会议,佳木斯市委常委、抚远市委书记何大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抚远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范继涛、郑志刚、邹泉波、刘善友、张宏伟、郑翔云、李东生、冯海、刘祥锐、赫荣丹、郑树一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进行了专题辅导。部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研讨交流发言。
    何大海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维。要积极发挥“头雁”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会前学习的“第一议题”,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入行;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何大海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行政,护航经济发展。要立足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挑战,强化法治举措,创新服务方式,改进行政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创新开放的法治化发展环境;要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实施精准监管,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要始终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行政管理各方面、全过程,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做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要在决策定向过程中,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要着力转职能,全面厘清政府权责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何大海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要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在抚远融媒体中心开创法治栏目,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开展多方式的宣传;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不断完善依法化解纠纷体系,实现“小事不出网格”“矛盾全程在线监管”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何大海强调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断开创法治抚远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宜居新抚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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