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
{{ errorMessage }}


{{ errorMessage }}






{{ registerSuccessMessage }}

2017年度海青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7年海青乡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为加强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海青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乡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结合我乡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全乡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余条,方便了人民群众查询,同时乡人大主席团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8件,涉及到农业、水利方面4件,涉及城建方面2件,其他2件。这些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已经办理完结。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目前,我乡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公开的收费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六、2018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要求每位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抚远市海青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扫描右侧二维码
在手机打开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