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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抚远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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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7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制定的《2017年抚远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并对全年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全面推进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了政务平台建设。2017年,我局着重加强了政务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完善,及时将各位领导、各个科室的职责、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情况等内容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监管,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严格实行信息审查机制。2017年,我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健全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相关公开内容由涉及部门整理,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把关,重要信息经领导审定后再行公开。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系统运行正常,相关软硬件设施管护良好。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们及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通过政府信息门户网,及时公开涉及住建重点工程建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共计33条;所有工程开工前,我们都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并通过黑龙江省招标投标网及时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告,全年共发布公告12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经费主要是软硬件维护、更新费用,以及日常办公费用支出。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缺乏对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被动应付,处理不及时,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进展缓慢。

二是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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